故乡与他乡,现场与拟现场
凡作家,都有故乡。故乡对作家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君不见,几乎每一个作家都写过故乡。但是,故乡对作家的决定性意义却少有人挖掘。窃以为,至少可以从三个维度进行探讨,即生理的故乡、心理的故乡、哲理的故乡,或曰作家肉体、心灵、思想的故乡。有人说,母亲是作家的导师,故乡是作家的摇篮,言之有理啊! 故乡与他乡 作家往往情深,又耽于怀旧,故乡爱得深沉,写故乡犹如过故乡:“则必徘徊焉,鸣号焉,踯躅焉,踟蹰焉,然后能去之。”(见《荀子·礼论》)笔下常有,写好则难,写得自己泪雨滂沱则难上加难! 要说故乡写得最早最深刻的,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恐怕无人超越鲁迅。1921年,他写的短篇小说《故乡》(见《呐喊》),悲凉、鲜活、深沉,像散文,像杂文,像一把火炬,又像一把匕首。鲁迅的故乡——绍兴鲁镇和他的童年生活,如影随形,投射到他的小说中……从肉体到情感,从灵魂到思想深处,鲁迅把“悲欣交集”写得淋漓尽致。 美国小说家威廉·福克纳(1897—1962),一生写了19部长篇小说,120多部短篇小说。他生于密西西比州的新奥尔巴尼。有趣的是,他却虚构了一个叫“约克纳帕塔法”(Yoknapatawpha)的故乡,并以此为生活背景,写了15部长篇小说和绝大多数短篇小说。这个虚拟的故乡就是福克纳的“文学故乡”,也即作家的心灵故乡。 从鲁迅到福克纳,从中国文学到美国文学,都可以看出,故乡与作家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小说家经常以真实的故乡为原型,虚构一个“文学故乡”,并打上自己的个性、风格等烙印,相当于作家个人的专属IP。在这方面,鲁迅和福克纳做得很成功。鲁迅虽然没有撰写长篇小说,但是,他的《呐喊》和《彷徨》几乎都取材于故乡人、故乡事、故乡景。故乡于他有取之不竭的源泉啊! 故乡的标准含义:自己出生并长期生活的地方。反之,即他乡。有一种“他乡”叫第二故乡,虽然不是自己出生的地方,却是长期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也是激发作家灵感的创作资源。上世纪七十年代,韩少功、张承志、王安忆、史铁生等大批城市知识青年,参加了“上山下乡”运动,其中有些人后来成为作家,以“第二故乡”为生活原型,写出了很多好作品,如:韩少功的《马桥词典》和《山南水北》,张承志的《黑骏马》和《北方的河》,王安忆的《小鲍庄》,史铁生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等。 故乡扩而大之,也叫乡国。有趣的是,作家离开乡国,往往出现两极分化,有的人大放异彩,如张爱玲、木心、黄仁宇、哈金、严歌苓等;也有的人变得默默无闻,如古华、郑义等,令人慨叹。 现场感与拟现场 小说讲述故事。故事依赖情节与细节。细节的绽放,就是情节。故事的有机集合,就是小说。支撑小说故事的细节与情节,共同构成了现场。现场氛围的营造能力,体现作家的创作水平。也就是说,小说的现场感,是衡量作品质量的标准之一。 拟现场,即虚拟现场,是小说家在小说创作中虚构且加以描述的产物。现场是客观存在的,拟现场则是小说家主观臆造的。真实的现场是审美对象,拟现场则是审美的产物。二者有关联,又有质的区别。总的来说,现场是拟现场的素材来源,前者决定后者。但是,后者在美学意义上可以超越前者。 作家脑海中的第一现场感,往往来自于故乡。生我养我的故乡,让我们认识了乡土与风物,学会了方言和口语,养成了饮食和胃口的偏好,还教会我们常识与思辨,甚至以超迈百年的眼光来思考问题……这一切,通过小说创作,构成了作家脑海中的现场感,映射在作品中,再传递给读者,形成全息信息传导,帮助读者实现阅读价值。 拟现场一旦形成后,经过反复叠加和锻造,可以系列化、具象化、个性化,形成强化形象,即“文学故乡”,譬如:鲁迅的鲁镇、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韩少功的马桥、林斤澜的矮凳桥、阎连科的耙耧山脉、史铁生的清平湾、王安忆的上海胡同、古华的芙蓉镇……可以这么说,伟大的小说家必有自己苦心打造的文学故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