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面对生活的苦难
■【瑞士】维雷娜·卡斯特
人生中会发生诸如疾病、事故、死亡、失败、被遗弃、失去心爱的人、被人欺骗、被人夺取自己非常想珍藏的东西、被驱赶等倒霉经历,这一切都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但我们不是接受这些事实,而是进行集体的投射,认为对此负有责任的是“恶”。 “魔鬼”这一神话中的人物是一种对我们认为是恶的痛苦的经验进行投射处理的变式。在传统的基督教里,一方面我们看到了光芒万丈的上帝,另一方面也看到了阴暗的魔鬼。上帝的形象越光彩夺目,魔鬼的形象就越阴森可怕。表现在个人层面上,理想的自我越清晰,阴影就越昏暗。人们把许多恶事都怪罪于魔鬼。凡是要**的东西,都是“魔鬼”犯下的罪孽。 神学家和哲学家多萝特·泽勒在她的《神学研究》中提到:上帝是无所不能的,他给人送去各种磨难以惩罚人类所犯下的罪孽。这种想法最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人在世界上受苦受难,那都是上帝的杰作。于是,泽勒建议基督徒们,要逆来顺受。苦难是为了打破人的自高自大,证明人的软弱无能,这样可以把他们重新招回到上帝身边来。泽勒对生活持肯定的态度:“遭受苦难不是基督教徒生活的目的,而是爱,即使遭受苦难也不要停止爱。” 法国存在主义代表人物、作家加缪也探讨过苦难和苦难的生活。他在《鼠疫》一书中描写了一个神父,神父宣称苦难能净化人。加缪把这种神学的虐待狂视作对责任的投射性逃避。他的解决办法是:面对这种邪恶的事实——在他的书中具体表现为鼠疫——只能挺身而出与之斗争来加以摆脱。加缪认为,对介于极大的幸福感和日常的反感之间的生活所表现出的不合理的忍受精神,是人性中最深层的品质。 有意义的是,神话中把邪恶的东西都投射到魔鬼身上,结果造成了一种受苦受难的意识。体验各种邪恶的东西,直面自己的恐惧并尽可能地去改变是我们人类的运气。我们不是为受苦而受苦,受苦是一种做人的条件,我们不能放弃对自己生活的责任。 (《人格阴影:学会接纳自己性格中的阴暗面》金城出版社2020年出版 陈国鹏/译) (责任编辑:副主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