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遇志愿者为社会文明助力
摘要:7月3日,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余红岚解读《关于深化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时称,对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的优秀志愿者,经村(社区)推荐、乡镇(街道)审查、区(市)统一招聘,可优先招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公务员招录、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7月6日 《湖北日报》)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志愿服务事业也展现出蓬勃生机。无论是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国家大事中,还是在保障高考、创建文明城市等民生实事中,志愿者的身影随处可见,正以星火成炬的强大力量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文明进程。志愿者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社会文明的“靓丽名片”。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志愿服务是无私奉献、表达友爱的具体行动,志愿者可以从一次次志愿服务中感受善的力量,传递爱的温暖,获得价值体现、精神富足。但无私奉献、表达友爱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对志愿者的无悔付出视而不见,对志愿服务保障工作不闻不问。志愿者既是奉献的“使者”、友爱的“化身”,也当成为互助的受益者、进步的获得者。礼遇志愿者,必不可少。 礼遇志愿者,把保障做到细处。开展志愿服务的特点之一就是无偿性,很多人主动选择成为一名志愿者,本身就没有要求有所回报,只是这种不求回报不能等同于无限付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仅有服务本身,还涉及交通、就餐、人身安全等诸多内容,若这些内容没有得到及时保障,让志愿者既“出力”又“出钱”,势必会打击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湖北省及时建立志愿服务书面合同制度,完善志愿服务交通、误餐补贴制度,建立志愿服务保险托底机制,正是一次关爱志愿者的有益探索。诸如此类的保障制度可以有效消除志愿者的“后顾之忧”,为扩大文明“朋友圈”提供有力支撑。 礼遇志愿者,把激励落到实处。用激励方式礼遇志愿者,精神褒奖是主体,物质奖励是补充。在实践探索中,安徽马鞍山、黄山等地方创新了“志愿服务积分商城”、“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待遇”、“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等激励机制,许以志愿者好人好报;湖北省创新了“对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优秀志愿者,可以优先招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公务员招录、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等硬核激励机制,许以志愿者“光明前景”。这些看得见、够得着的礼遇,必将激励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 礼遇志愿者就是为文明“背书”。相信只要把各项保障举措、激励机制落细落实,志愿者会日益成为“香饽饽”,社会文明会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