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榜样树立制定“青少年模式”
摘要:8月24日,“修身守正 立心铸魂——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京举行。会议针对“饭圈”文化、“唯流量论”等不良现象和近期文艺界及娱乐行业接连出现的一些违法失德现象进行座谈,表达了对坚决处置违法失德问题、治理不良粉丝文化乱象等涉及行风建设、行业引领等方面工作的共识和态度。座谈会上,与会艺术家代表向全国文艺工作者发出《修身守正 立心铸魂——致广大文艺工作者倡议书》。(8月25日 中国艺术报) 从“追星”到“吃瓜”,艺人们频频“塌房”,无一不暴露出其中乱象。榜样的力量,对于青少年的道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新一代青少年群体比以往都更容易接触到艺人的相关资讯,榜样的正确树立刻不容缓。 从“娱乐至死”到“艺人失德”,各种“偶像”良莠不齐,严重冲击着我们的文明底线。随着“8岁偶像男团”的解散,更警示我们要加强监督监管,避免乱象再次发生。从艺先要做人,“一夜爆红”的偶像担不起社会责任,偶像门槛亟需提高,不能为了一时的名利而不注重长远的发展。相关运营平台在流量面前应时刻保持冷静,做好信息的甄别工作。无底线的炒作、急功近利的收割粉丝的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艺人公司则要配合好市场监管部门,提高艺人失德违法成本,运用法治思维,强化培养考核和筛选淘汰机制,让“偶像失格”现象不再发生。 青少年正处于拔节孕穗期,偶像崇拜多出现在这个时期,正如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所说:“正是借助于电视强有力的煽动性和情绪效果”,偶像才被塑造起来。基于此,媒体部门应该加大正能量的榜样的宣传。奥运赛场上,我们为“苏神”、全红婵身上的运动精神而感动;天灾人祸前,数不清的勇士“逆行”,谱写新时代的英雄篇章。“流量至上”的想法我们应该及时抛弃,制造出的虚假繁荣更不值得我们“欢呼”。 我们不难发现,青少年的偶像崇拜存在群体性,反射出自我认同和自我实现的心理需求。作为青少年身边最亲密的伙伴,家长和老师不应“闻星生畏”,而应当以一种更加开明、开放的心态看待青少年的偶像崇拜。在适当的时期给予他们合适的意见与建议,甚至可以向孩子们“安利”德艺双馨的好榜样,更好地引导青少年理性选择偶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