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魅力随笔
十年离别故乡土,今朝依念故乡情。 ——题记 故乡,住在我记忆最柔软的地方。 林花,春红,早春四月的故乡同诗般魅力;桃花如粉红毛毯似的盖住了山脚,几点零星的黄挤出头来,迎春花永远是最耐不住性子的一个,玉兰花开满了指头,惹得细枝直向下坠,小草还没绿全,不过没关系,待不了几时,就都会绿的,就好似不知足。谁讲了一个笑话,将这小镇上的一滩花草全给惹笑了。粉的,绿的,紫的,黄的,小镇的春天就想是一幅未干的水粉画。不过,不是拿刷子刷,而是用颜料泼上去的。没错,春天这位画师是不会吝啬自己的油彩。若不是镇子太小,想必他所带来的颜料兴许不够用呢。 鸣蝉,蛙躁,仲夏之夜漫步于小路上,青蛙咕呱细语,好像述说着属于自己的秘密,昏黄的路灯,抚过白荷娇嫩的脸颊。他们也累了,垂着自己美丽的头,昏昏睡去。青蛙似乎觉得略显安静,便“扑通”一声跳进水里,搅起一层层泛着日光的涟漪。 秋冬之景是异常短暂的,当金黄的落叶铺满石子路,还未及时打扫时,大人们便说要入冬了。也正因为如此,小镇的冬天从来都不觉得冷。 故乡的魅力,远不止仅是风景。 故乡的门前有一条小河,河里肥大的鲤鱼越过睡眠翻着身子;河水清澈同面镜子,早上朝阳将金色的光洒向河面时,车是碧玉做的,河面镶了层金箔,河底的鱼纷纷游到水面上换气,却不觉自己也穿了件金外衣。 每当这时,我都会举着一块干馒头,一小块一小块地掰给鱼儿吃,招的一群鱼儿抢食吃。平静的水面漾起了层层波纹,弄皱了河面镶的金箔,也撕破了自己的金外衣。大片的鱼儿游了过来,在家门前的河边聚成了大块的红。 故乡的魅力更体现在人情。 每天傍晚,镇子上总是最热闹的,吃完饭后,散步的老人,写完作业了玩耍的孩子,都会走出家门,问候声此起彼伏“吃饭了吗?我家做了甜汤,要不要尝一尝。”“您家孩子都那么大了,有时间一定要来我们家玩玩哟”而我更是要跑到别人家中蹭上一碗消暑汤喝,再跑到另一家要上几块绿豆糕。每扇木门后都是一张微笑的脸,主人把我请进屋,呆上一阵子,离开时口袋里会塞满叔叔阿姨给的糖豆。 后来,我便离开了故乡,到了城市,带着对故乡的不舍,城市里没有小河,一年四季里只有常绿的事物、钢筋、水泥,防盗门后一张张冷漠的脸。 故乡的魅力,住在我的记忆里,难以忘记。 在故乡的生活的日子里,一切的注定都是偶然,一切的偶然又好似注定。 十年离别故乡土,今朝依念故乡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