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
四月里,杜鹃花的姿容,当之无愧“妖冶”二字。明灿灿的阳光下,风摇芳动,灼灼其华。成片艳红紧密地挨着,新娘头顶的簪花似的,绰约的风姿,像是在欢悦:春光到了!开呀!开呀! 这是属于它的时节,理所当然尽显妖娆,多抢眼都不为过,美到荼糜是它对春日的忠诚。 时常觉得春日对万物近乎宠溺,尤其是对花木。晨曦,情人的吻般吻醒紧皱的花容,顷刻间枝叶便舒展了,丰润了,纤薄的花瓣像镀了一层蜜蜡,流光溢彩,艳丽四射,与之前的萎蔫判若两朵。 向阳之处,花茵缭绕,杜鹃闹得赏心悦目。大多数是梅艳艳的红,偶见一抹白,偶见一撮花白杂合体,放眼平望,捕获到异株,是春晨附赠的拂梦礼。 杜鹃花姿轻盈,没有繁复的花裙,仅一层花衣,呈简单的五菱形,绽放时闹而不喧,不争宠,不斗妍,慕春之意纯粹到显露无疑在花儿脸上,星星亮的眸子睁睁巴望着春日,火热大胆却无邪天真。 怪不得花儿们在春日里美得如此倾心尽力,大概是真把春日当做了情人!摇曳一身潋滟花色,清风裹挟,蝶舞纷飞,一日的美便是它一日的情真。待薄暮降临,日照变成了天边飞霞,化作温柔的安抚,送走情人的身影,香枝也才悄然谢幕了花颜,沉入梦境。 杜鹃花之于四月,好似林徽因之于四月,是美妙的劫,开,是绝代风华,谢,是风华绝代。美得惊心,败得也动人。 然而,我更喜欢它另外一个名字——映山红。比杜鹃更活泼洋溢。映山红真好!听着就有野性。把整座山都映红了,那该是开得有多灿烈! 记忆中这花并不安静,也是半大的孩子,不规矩,东一片西一片遍布在房前屋后,太阳一出来,像得了鼓励般盛放,似乎能听见争先恐后的声音,有股孩子的野气! 以前家乡遍山遍野的映山红是常见的风景,火烈鸟般守候着山体,将宁静的乡村映衬得喧闹,与翻山越岭采浆果的熊孩子交情颇深。 山坡或山坳里,到处都有花和人的欢声笑语。沾惹满身花粉或携带几朵花枝,是童年嬉闹中常有的事。 只是不知,近几年稀少了人迹,那花儿是否也觉得落寞了些许呢? 生灵相息,人有惜花情,花也能解人意。春日当感恩生机,随处都似明信片中的情景。俯首看花,是对花的尊重,是对春天的不辜负,人花皆成优雅,徒手折了,总不免有些强势和遗憾。路人因为花儿的娇妍会心一笑,回首驻足,衣襟匀得一丝花香,舒畅了精神。这时光于人,除去岁岁无声催人老,每逢一季赠予各种鲜花芳草、郁树葱林,倒也不是那般薄情。 见过爱花的女孩许多,一天上班途中,杜鹃正盛,无意瞥见一名男子在近看一簇杜鹃,戴着眼镜,低头看得仔细,大概也是被杜鹃的锦绣芳华迷住了,挪不动步了。 但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不赶时间吗?我有一瞬间怔愣。 抬头看了眼明春亮日,环视一圈叶柳芳菲,我匆匆的步伐与周围沐浴春光的深红浅碧那般格格不入,不觉失笑,欣赏一朵花的美丽,感受一片叶的纯真,跟时间又有什么关系,心上若是怀有那物,一眼便抵过百年,俗了的,是我自己而已。 良辰美景艳阳天,分出一丝闲情逸致,偷瞄从指缝间漏下的一缕光晕,扭头看看身后轮廓清晰的影子,触碰一片叶上沾染的凉润,收拾一下被风沙肆虐到荒芜的心田,天空不只有连绵阴雨的昏沉,绿肥红瘦也一样尽在眼前,偷偷地纵马由缰,辞尘弃扰,也算作一场自己在春日里的小小修行。 花儿无言,尽情地美丽是对春天的回应,人虽有言语,却难能道出几句表赞春天的词,春光华阴嫣然似锦,一年一季,理应好好享,慢慢品。 好的天气,假日更是奢侈,想要做的事情多胜于指。早起是欢喜,午睡是佛栖。晨读是宁心省性,午羹是调神养气。 想要问候院子里的蒲公英,做它的种子,将未进行到底的梦带向远方,告诉风,告诉角落里的每一葱小绿。 想要闲步在盈盈闪烁的青石小湖畔,穿行在光影婆娑的樱草花树间,观蛙鱼儿逗趣,听燕雀儿鸣笛。 想要写有活力的文字,像艳阳下着短衫牛仔的少女,白色的帆布鞋,白色的单肩包,白色的耳机线,走过身边,连带起风都瞬间清新扑鼻。 浅香扶风,光影叠翠,流动的物与人,浸润在春日里,描摹一笔便是仙境美景,吟唱一句便是笙歌妙曲。 似乎一切都应该慢下来,与花鸟相约,跟春日谈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