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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愫|遇见,原来是一场久别重逢

优美散文2021-01-25134举报/反馈

  好久不见了吧,我还是喜欢春天,就如男人喜欢漂亮女人,这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这春天不用写什么煽情的文字就可以给我一场风花雪月的想象,花啊草啊的都是情人,一缕芳香或者一星浅粉便足以让春天住进心里,然后就着春天软软细细的风泛滥出无比的温柔。

  春最美的时候应该是桃红柳绿杏花白,满眼春色满城春色熏熏然好一个春色满园关不住,恰恰,此风雅意境的后半句产生了红杏和出墙。于是,这风雅里多了许多暧昧不明的情绪。正如暮春满天飞舞的柳絮,轻轻扬扬的浮来又徐徐缓缓的落去,不知什么时候就会一不留神入了口入了鼻,乱纷纷烦扰扰坏了些许浪漫情怀也不可知。

  幸好,有春天的花红妩媚,于是这绿柳就万般蓬松地舒展。

  这是两相情愿的美妙,譬如爱情。

  我很愿意写感情的文字,不是我有经历,是我感情一直丰富,看小说、看电视、听故事,都能很好地配合作者嬉笑怒骂,流眼泪抹鼻涕,极尽泛滥。看完了一卷长长的《甄嬛传》,我只记得这么一句:“你,就是我的天上人间。”是玄清说与甄嬛的。

  我记得,那几天是日日有梦的,梦里是落香满径,一树树桃花开得妖娆妩媚,然后就一直走,顺着桃花的芬芳,一路裙角翻飞暗香浮动。我会看到一袭白衫的男子,有细长温润的眼睛。他的笑很美,像是一树繁盛绽放的桃花,我就那么走过去,一直走,却一直触摸不到他衣衫的温度。这样的梦很累,往往会在纠结的压抑下猝然醒来。我知道,这样的梦和春天有关,我也像等待了好久想要迫不及待开放的花儿一样,期待春天期待一场奋不顾身的妖娆。

  有时候,遇见需要一种缘分,或者更相信冥冥之中有安排。就如看到白落梅在书中写的一句话:“世间所有的遇见,都是久别重逢”。即使高高在上的佛,即使隐于深山慧至通明的高人,即使一介布衣碌碌无为的你我,若是遇见,便是一定有许多不得知的前缘牵绊;必是某一世有些些许许的纠缠。否则,世界这么大,咋那么巧,偏偏遇见的是你呢?

  这份遇见里,有知音难求,有知心难觅,有一种等待荒芜了岁月的青葱,却依旧把眉头的思念弯成重逢的月光,瘦成春寒里的杨柳枝。我终于体会了伯牙绝弦的痛:子期啊,君不知天下济济却无人替代了你!遇见,原来就是一场花红期待柳绿,一空烟花独对苍穹。

  你的一眼,我的心动。

  暮春,桃花已经不再妖艳夺人的光景,我遇见了一个女子,她有干净澄澈的眼神和明丽清浅的微笑,举着一本书窝在阳光暖暖的陈旧木椅上,身后是木结构装饰的小书屋,她的头发黑亮柔顺,周围稀稀落落的有人经过,她微笑在书里的世界。

  我在推开书屋泛着原木气息的门时,她轻轻地说,随便自己看哦。声音很轻,像是无关于己。看她依然低着头的睫毛弯弯,笑容浅浅,瞬间,就心生喜欢。

  拿了要买的书,交款时她说,我喜欢的书打五折给你吧。我亦没有多言,只回她浅浅的笑,像一份久别重逢。

  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虽然我们至今不熟悉,至今仍然是浅浅笑过以后的不言不语。可是,我没有忘记过。原来,喜欢不需要深刻,缘分也不需要多久。有种遇见本就是前世的约定,是彼此遇见又再见的过程而已。在某个角落,某一瞬间的回眸里,就有人抑或自己,为了重逢而遇见。

  对,我们只是重逢,从前世一直等到今生。不是一定要有刻骨铭心才可以惦记和想念,有时候恰恰是擦肩而过的一瞬间,便可以彼此记忆一辈子。

  春天的遇见总是特别的,阳光是最好的道具,它可以把心情暖亮,容易发生一些一直期待的事情。十六岁的女孩子,也许会渴望一段恋爱,有粉嫩嫩的裙子和齐齐的刘海,黑色眸子里的晶亮是对爱情的更多美好想象,于是心动,瞬间。

  春暖花开的上午,我托着腮趴在青砖水泥堆砌的台子上,盯着堆满一树繁茂的榆钱儿。一盯就是一个上午。这些嫩黄嫩黄的榆钱儿总让我想起父亲。小时候,在榆钱儿坠满榆树枝丫的春天里,父亲会把我放在肩上,然后看着两个哥哥爬上粗粗的榆树,骑在开叉的枝干上,一把一把地捋下榆钱儿往嘴里放着,他们会把长的特别繁盛的榆钱儿枝条扔下来给我,我骑在父亲脖子上的腿欢喜地抖动着,父亲慈爱地抓着我的两只脚丫,害怕我因为动作太大而摔了下去......

  可能是父亲走得太早的缘故,我特别特别地思念父亲,那些笼统的记忆被我填补圆满,然后再夜夜努力地重温。
摘自: m.taiks.com

  望着榆钱儿出神的时刻,突然从旁伸出一只拿着榆钱儿枝条的手,我惊讶地侧过脸看着手的主人,那是一个笑得阳光灿烂的男孩,有十六七岁的样子。他的笑容干净温暖,还有一直举在手里的榆钱儿树枝,也是一种别样的嫩黄耀眼,我垂下眼睑缓缓转过脸去,躲开他黑亮的瞳仁里我的影子。他很固执地笑着又转到我的脸前,小眼睛眯起来剩下一条缝,嘴角翘起。我只好怯怯地接过来,然后一转身就跑进了院子里,桃花瓣在我关门的瞬间震落了一地。隔着木板门的缝隙,我看见他依然站在那里,白色运动鞋很白,好像比他的笑容都晃眼。

  他是第一个说喜欢我的男孩,就在陪着我过完了春天,吃完了榆钱儿的黄昏,他大胆地拉着我的手走过落花满地的小径,手心里有湿湿的凉凉的汗水。当我们停在一棵非常茂盛的柳树旁时,他用力抱住了我,然后笨拙地吻了下来。

  我一直看着他,然后一句话也没说推开他跑了。

  我不懂爱情,也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从那以后就再没有相见。至此时,我依然记得他的样子,还有那阳光灿烂的笑容。那场没有预见的牵手很短暂,就像一朵昙花开放的时间,我没有心动却莫名地想念,想念除了哥哥以外被男生关心的感觉。

  这场重逢里的缘分还是不够深吧,不然我如何再也没有见过他?

  他对她说:“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那份温柔,任何一个女子都想拥有吧?一生一世一双人,是最美的归宿吧?作为女子,渴望如此。于是,我百转千回地遇见了一个愿意低头弯腰为我系紧鞋带的男子,他望着我的眼神是纯粹的爱吧?哥哥说,是的,他是爱你的。

  我捧着玫瑰站在他的面前好娇小,需要仰起头才可以看到他温暖阳光的笑容透过黑色的眸子从心底泛滥开来。他是第一个送我玫瑰的男子,那是一场浪漫的遇见。我不知道爱不爱他,但我还是因为想有一个家,想有一个爱我的人,温顺谦和地做了他的妻。

  十五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漫长到足够爱上一个人。一起携手走过的岁月有许多泪水和感动,我们习惯了在时光里安静和谐地生活。他是最笨拙的男子,没有甜言蜜语海誓山盟,只是平常如此才够真实,才够我满怀浪漫甘心与他相守红尘喧嚣。

  遇见了,便是如何也要珍惜的。

  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看花开花落,闻馨香满怀,便是最美的重逢吧。

  作者简介:

  刘疏花,墨上尘事微刊编辑。

  行走在红尘烟火里的普通女子,穿梭在文字之外的伪文艺,有浓烈的小城情节,热爱柴米油盐的安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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