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有爱,书香为伴
?文//明月茫茫 也许是小时候书读少了,也许是骨子里对书就有种特殊的敬慕之心,也许是我这个人不善交朋友,说着说着就得罪人了,亦或觉得自己受伤害受排挤了,以至于不喜深交朋友。又没有什么其他爱好,所以书便成了我最长情最贴心的朋友恋人。家里最多的东西就是书,儿子学过的语文书及课外阅读我都留下来,包括历史政治,我想我再过滤一遍,卖掉太可惜了。 闲暇时,捧一本书,泡一杯淡淡的红茶。或正襟危坐或踱着方步如小学生般一个字一个字慢慢的读,那份闲适那份恬静比什么逛街购物吃大餐养心怡目,何况我既没钱又舍不得时间。我看书还不及儿子快,往往一本书要看很久,过段时间我还要拿出来再看看所以我看的书也不会太多。 忙碌时,我的脑子也不闲着,想想今天要看什么书,要写什么东西,怎么写,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这样想着时间就过得比较快,再繁重的体力活再枯燥的日子也不觉得了无生趣了,倒是更激励我书真是个好去处,难怪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我漫漫岁月里的一盏灯,一米阳光,一座灯塔,它引领着我在茫茫人海中禹禹独行,再苦再累心里甜。 不知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一个人不可能经历所有的生活,但一颗心却可以感悟所有的”灵魂。”我想那是他读了多少书才可以说出这样的体会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大概他都了然于心吧,这样学富五车的人真是了不起。 有时忍不住总是想,读书是一种陶冶情操怡然自得的修行,而能写则是一种灵魂的塑造一种社会的责任感。把看到的听到的经历过的变成文字变成正能量传播给别人,这是一种来自于文字又能驾驭文字的灵魂工作者。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就幻想,以后要是能写文章能让自己的名字变成铅字出来,那该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大事啊。后来我就让这个弥天大梦一直没有陨落,一路上跌跌撞撞滚打摸爬兜兜转转了这么多年。可惜我底子太薄了,脑子又不太灵活,前学后忘。以前我背过好多首唐诗宋词,现在一句都想不起来,更别说巧妙运用了。唉,摊开手掌除了多几道褶皱没啥留下来的。 但我相信腹有诗书气自华,举手投足间,骨子里自会透露出一种超然脱俗的儒雅,哪怕这个人长相平平,穿着不讲究,但他那出口成章字字玑珠的谈吐一定会艳压群芳鹤立鸡群的。谁都有一颗爱才惜才见贤思齐的心吧。 我差不多在十年前就开始有目的的向文学这座纯洁的殿堂爬行,不过我在这条路上不孤单。我有个妹妹她和我有着一样的爱好一样的追求,我们结婚后又在同一条街上开店,。我们相互鼓励相互督促又相互较量,散文吧,美文阅读网,中国散文网是我们俩最直接最真实的较量平台,乐此不疲。 学习的路上有个伴,从来不孤单,所有的闲暇时间便不敢轻易浪费。如若岁月是一场起起落落的跋涉,红尘是一幕分分离离的情景剧,那么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种内在或外在的修行。季季有轮回,斑驳了谁的沧桑流年,那些飘舞在记忆里的红尘往事,最终都会被时光淹没,倘若能用手中的笔蘸点点墨花,书写于三尺素绢上,多好。 陌上繁华三千,今世独爱书香一缕,一朝相遇,今生不离,红尘有爱,书香为伴,执笔为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