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网

首页 > 说说散文 > 散文随笔 >

散文随笔

我的读书生涯

散文随笔2023-07-12144举报/反馈

我是喜欢读书的。多年以来,书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记得刚上小学的时候,我和许多同龄的孩子一样,对外面的世界懵懵懂懂,一天只知道玩。但是,因我家成分不好,我在班里很受欺负。我对那些家庭成分好的同学很害怕,躲又躲不掉,又不给爸妈说,怎么办?老师有办法。班主任兼语文老师马鹤群先生对每个学生都很重视,对我更是照顾有加。在加入少先队员时,我破格地和家庭成分好的大个子班长一同戴上了红领巾。这在我幼时的心里是多么大的荣誉啊!于是我暗暗下决心要好好学习、好好读书。

那时候,可读的书就是教材。

语文课上,老师耐心地指导我们学习一篇篇课文。——《珍贵的教科书》,让我们幼小的心灵装进了“用生命换来的教科书”的那段历史;《小英雄雨来》让我们见识了在特定历史年代,少年英雄雨来和小日本鬼子斗智斗勇的故事;革命先烈方志敏在狱中写的《清贫》,让我们记住了战争的残酷以及那个年代那一代人为后代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奋斗献身精神,特别是“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这句话,一直到现在都是我做人的基本原则。

数学课上,老师讲完了几道应用题例题后布置作业让同学们当堂完成。当大多数同学还在云里雾里茫然时,我已拿着作业本到讲台边让老师批改。老师刷刷刷打了一个个对勾,满意地给我打了“100分”。这是我意料中的事!因为我早已摸出这些应用题的规律。只要是“一共”,肯定是乘法;只要是“平均”,肯定是除法。绝不会有错!
(m.taIks.com)

那时候最喜欢上音乐课。音乐老师孙万学,个头不高,脸上天生带着笑,很讨学生们喜欢。每上音乐课时,我们都急急忙忙赶到他的办公室,一大群人把那架用木头制作的钢琴小心翼翼地抬到教室。当音乐老师给我们教从“1”到“7”的简谱时,我们也抬起头张大嘴巴使劲喊。就这样过了一年又一年,我们跟随音乐老师学会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学习雷锋好榜样》《让我们荡起双桨》等歌曲,老师还带着我们唱当时演的电影《闪闪的红星》《洪湖赤卫队》里的插曲。至今,音乐老师双手熟练地弹着钢琴、面向全班同学引吭高歌的音容笑貌以及同学们放声高歌“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如痴如醉的情景历历在目。

记忆中让我们感到有趣的是生物课。生物老师瘦瘦的,上课时总是拿着教鞭,是学生用柳树枝给她做的。记得一次讲到人类的祖先,老师告诉我们人是由猴子演变过来的。我们是见过猴子的,因为外地来耍杂技就有“耍猴子”。当我们听到猴子变成了人,全班哄堂大笑。是啊,猴子变成人,猴子的尾巴到哪儿了呢?等我们笑得差不多的时候,老师让我们摸摸自己屁股后有一块骨头叫“尾巴骨”,经过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后,人类的祖先开始劳动、开始站立行走,于是猴子的尾巴就褪掉了,猴子也就进化成人了。

小学上了五年。记得语文毕业考试我考了99.5分,至今记得丢的那0.5分是默写白居易诗歌《赋得古原草送别》“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中“萋”字写错老师扣掉的。语文升学考试作文是要求阅读短文《神笔马良》后写读后感。神笔马良的故事如今已经记不清了,也忘了当时作文是怎么写的,只记得自己从那时起产生一个朦朦胧胧的愿望,如果我的手里也有一支神笔,想画什么就画什么、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该多好啊!

转眼间,我上初中了。

我赶上了好时候,也遇到了一个又一个好老师。我是那么地爱读书,老师也都是那么地喜欢我。

初一时的语文老师李琦是从北京来的,她很年轻,也很漂亮,我们都很喜欢她。我的语文学得不错,李老师愿意把她的书给我看。记得她借给我的第一本书是——《牛虻》,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外国作品,从中我认识了一位由主人公亚瑟成长为牛虻的英雄形象,更喜欢亚瑟写的那首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直到现在,我仍然希望自己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英语老师姓于,我很喜欢她,她儿子还是我小学同班同学呢。那时候特别缺英语老师,听说于老师是自学成英语的,但我们全年级4个班的学生都喜欢听她讲英语。记得一次测验考试,卷面总分是120分,其中,附加题占20分。考完后我急着看自己是不是满分,一大清早就跑到于老师家里。平日里上讲台时于老师扎着个马尾巴发型,我们没留意她的头发有多美。今天急着想看测验成绩,没想到无意间发现英语老师又黑又亮的头发披散在肩是那么美!这种美定格在我的记忆中直到现在。于老师笑眯眯地一手拉着我的手,一手搭在我肩膀上,告诉我考了119分,附加题得了满分,而另外班级的一个女生116分,正规卷面是满分。从此我心里又多了一个学习上的竞争对手。

上初二时,语文老师回北京了,英语老师全家都到县城的中学去了,于是我们重新认识了很多好老师。英语老师还是缺,我们先后结识了7位英语老师。但无论怎么换,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很好,这首先归功于初一时的英语老师——于婷芳,因为她以自己母亲般的爱心和耐心为初次接触英语的我打下了坚实的英语基础。

语文老师罗万里是我的班主任。他很年轻,刚从大学毕业,我们是他带的第一届学生。也许正因如此,罗老师对我们特别认真也充满热情。因为我爱读书,他把自己上、中、下三册的《红楼梦》让我看,从此我也迷上了中国古典文学。语文课上更是精彩纷呈。老师讲一个腿部有残疾的小伙子骑着一匹马和一位脸上长满麻子却手捧一大把鲜花遮挡在脸边的姑娘相亲就是“走马观花”;画中一位和尚在河边打水就是“深山藏古寺”;利用下午自习时间,为全班同学朗读当时非常流行的一部小说——《高山下的花环》,小说拍成电影后,老师又带着我们骑着自行车到30里外的县城电影院观看;最难忘罗老师在我的一篇作文后的批语“希望今后在文学创作上有所造诣”,当时还不认识“诣”这个字,也不知道“造诣”一词的含义,专门翻字典查找,才知意义之深重。那年教师节,我写了一首小诗赞美罗万里老师:

中秋时节霜露白,师生相识三十载。

走马观花尚可爱,深山古寺僧常在。

岳阳楼记铭心怀,高山花环仍盛开。

文学造诣最难忘,唯盼文曲下凡来!

我爱读书,书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的老师在我生命接受知识的关键时刻把那么多好书融入了我的生命,因此,我的老师在我生命中同样拥有不可替代的位置。

我爱读书,我爱我的老师!

踩一下  ()  顶一下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