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半世纪还钱”再树诚信标杆
一次“迟到”的还款,一个“诚信”的约定。近日,杭州千岛湖一名九旬老人还清了追寻半个世纪的“欠条”。10月10日,杭州市淳安县红十字会志愿者江一飞驾车从当地千岛湖镇出发抵达桐庐县分水镇,车上载着他91岁的父亲江荣坤以及83岁的母亲方如秀。在两地政府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老人横跨半个世纪终于还愿。(10月13日中新网) 原来,1965年,在淳安经营染布作坊的江荣坤,在染料紧缺之下,向在桐庐染料厂工作的好朋友杨永祥求助,杨永祥二话不说,帮他买来5斤染料,总货款20元,解了其燃眉之急。后来,江荣坤举家迁移到安徽,一开始因经济困难,一时半会没能还上,随着时间推移,二人又渐渐失去联系。一晃数十年,江荣坤始终没忘记此事,“做人要有正义感,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人不死,账不烂”,还清那笔20元染料款,成了他这辈子最大的心愿。 20元钱,在如今不少人眼里,恐怕是“起重机吊灯草——不值一提”,但在上世纪60年代,却有很强的购买力。知乎一篇《六十年代,一块钱可以买到什么》的文章透露,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上海,青年男女结婚的聘金通常只要4元钱。1960年时,中国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们平均年工资只有528元,每月也就44元,这都算是当时的高收入了。在浙江省,上世纪60年代某石料厂的职工月工资29元,某钢铁厂工人的月工资大多在15至30元。 抛开钱多或者钱少不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正如江荣坤老人所说,“做人要有正义感,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人不死,账不烂”。从古至今,诚实守信,都是做人的基本准则,都是被人们极力推崇的美好品德,“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在现代社会,诚信这个道德范畴的命题,堪称是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是为人之道、立身处事之本,没有了诚信这个“通行证”,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将会寸步难行。 具体到江荣坤老人这件事,好朋友杨永祥的相助,解了他的燃眉之急,的确应该予以回报,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别人可能不指望得到回报,那是别人的大德,但受到恩惠者不予回报,则可以算是一种失德。而还上别人为自己花出去或借出来的钱,则是最起码的回报。有网友说得好,如果做生意借了别人的钱或花了别人的钱,却长期不思归还,失去信用而赚的钱,显然应结算在损失里——失去信用,是一个人的最大损失。 这些年,媒体报道了不少关于诚信还钱的故事,其中就有一些老年人:一位八旬老太通过拾荒,替因肝癌不治去世的儿子还债;另一位八旬老太也通过拾荒,偿还被骗走的10多万元购房款;还有一对八旬老人卖掉房子,攒下退休金,承接来料加工赚取微薄费用,一点点帮去世的儿子还掉数百万元债务……这些还债老人从骨子里迸发出坚韧不拔、顽强向上的力量。而江荣坤老人追寻半个世纪, 50倍还清20元欠款,再树了一个诚信标杆。(何勇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