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抓好“结合”才有生命力
文明城市创建,核心是提高城市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便民利民的愿望。这就要求创建工作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尺,努力践行人民至上理念,踏踏实实地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城市的服务功能,以文明创建的实效促进城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基于这样的认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善于做好结合文章,通过与中心工作结合,与人们对美好生活需要结合,不断创新内容和载体,使创建工作不断适应形势的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这样的创建工作才会有生命力。 与中心工作结合,才更有助于体现文明创建的价值。文明城市创建不是为了拿到奖牌而工作,也绝非孤立存在、另搞一套,而是着眼于为便民利民、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重过程、抓常态、求长效,始终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龙头工程精心组织实施,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创建促发展。要精心谋划,创造性地把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创建工作中。要紧密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下功夫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人们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在创新基层治理上做好结合文章,通过文明创建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观念创新,建立面向社区服务的基层治理体系,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为契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壮大社会组织,提高基层自我管理能力。 与人们对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才能激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积极性。文明城市创建成效如何,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因为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文明创城工作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实践表明,市民既是文明创建成果的享有者,也是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和主力军。要让享有者变为参与者和主力军,需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在创建工作中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通过有效的工作机制激发市民参与创建的热情,让市民深切感受到文明创建没有局外人,积极参与创建共建精神家园人人有责。在工作摆布上要处处体现为民惠民利民,以创建惠民生,让人民群众在参与创建中获得利益;以创建强根基,夯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群众基础;以创建展形象,发挥文明城市创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不断完善创建机制、丰富创建内涵、拓展创建领域、创新创建方式,逐步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创建格局。 文明城市创建创的是耐力,比的是功夫,检验的是责任。这就需要在创建工作中,注重虚实结合,积极研究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坚持以文化城,在优化城市人文环境上下功夫;坚持以产兴城,在增强城市综合实力上下功夫;坚持以德塑城,在厚植城市道德风尚上下功夫;坚持以法治城,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使创建工作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