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遗弃犬只案具有警示意义
近日,浦东警方查处了上海首例养犬人遗弃犬只案。很多流浪狗和流浪猫的“前半生”都是宠物狗、宠物猫,由于种种原因被原主人遗弃,流落街头。7月28日上午,在上海东方路龙阳路路口,有热心的外卖小哥发现一只走失家犬,被主人在酷暑天遗弃在了花园的角落,且有受伤的痕迹,疑似被车辆撞击过。经宠物医院救冶,发现该犬只骨盆骨折,患有老年犬的基础病。于是,爱犬人士联系犬只主人,主人表示已弃养。爱狗人士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潍坊新村派出所寻求帮助。(8月9日中新网) 这是上海市首例养犬人遗弃犬只案件。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浦东警方对养犬人吴某处以罚款500元,并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容犬只的行政处罚。这种处罚不仅体现出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社会文明的一种维护,具有标本价值和标杆意义。 长期以来,养犬完全属于个人爱好,完全属于个人自由,正因如此,一些养犬人缺乏起码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养犬过程中,不是出现一些不文明行为,比如,有的人外出遛狗时没有按照时间规定,没有按照要求给犬只做好牵引或者采取安全措施,没有尽到一个“铲屎官”的责任,导致犬只随地便溺,不仅威胁行人安全,也损害公共环境,令人深恶痛绝,似乎已经成为社会公愤,甚至因此出现一些矛盾纠纷和恶性案件。还有一些人在养犬过程中,随心所欲,不爱护犬只,不注重管理,存在着虐待或者随意遗弃等情况,导致一些宠物犬成为了流浪犬,严重危害社会文明和安全。 上海这位养犬人就是这样,由于该犬年事已高,就弃养,任其自生自灭。这种行为缺乏基本的温情和道义,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种遗弃行为不仅可能导致犬只死亡,还给社会管理和社会文明带来巨大的隐患,对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惩罚,彰显出对生命的关爱和执法的力度。 犬只是一条生命,养犬是一种责任,不能视为儿戏。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往往存在这样的行为,看到一只狗狗,往往会爱不释手,养过一段时间,新鲜劲过去后,就不耐烦了,就会对犬只不管不问,甚至出现遗弃行为,这也是社会上流浪犬存在的一大原因。 事实上,养犬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除了保证基本的喂养,还要做好防疫,做好卫生工作,确保犬只清洁健康等,这些是基本的义务。即便犬只年迈衰老,或者病入膏肓,也应该采取人性化措施,妥善处置,而不是残忍地遗弃了之。 上海首例遗弃犬只案是对养犬人的警示,也是对社会文明的维护,其蕴含的社会导向和现实意义值得肯定,也提醒着每一位养犬人,在收养的时候就应该意识到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半途而废,有始无终,遗弃不只是一种伤害,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刘剑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