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至理名言(精选61句)
1、 尽可能多 2、 举证所在,败诉所在。 3、 法律是正义与善良之术。 4、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5、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6、 盛世不能废刑,盛世不能废。 7、 如果我们保持公平,我们将得到它 8、 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9、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 10、 立法以典民为祥,离法而治则不祥。 11、 如果世界上没有坏人,就不会有好律师。 12、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民族文明的象征。 13、 法无授权不得作为,法无禁止不得罚款。 14、 举证责任所在,即败诉所在。法谚 15、 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力。 16、 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17、 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18、 立法者修改了三句话,所有的书都会变成废纸。 19、 在法律范围内,应该有天理人情。安提戈捏 20、 法律只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21、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民族文明的象征。费尔德 22、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傅子法刑》 23、 律师,所以定分止争。――管道(战国)管道七臣七主》 24、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与国家概论》 25、 作为人,我们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26、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忠诚,忠诚是所有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27、 立法者修改了三句话,所有的书都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28、 人们对权利和审判漠不关心的态度是法律的坏兆头。庞德 29、 宪法创始人给了我们一个罗盘,而不是一个蓝图。波斯纳 30、 法律是指一个国家用来规范国家各方管理的政策,包括许多法律法规和政策。 31、 司法,本质上是平等的;越缺乏平等条件,就越难看到平等的刑罚。 32、 宪法是一个世代参与对话的无穷无尽的话语。劳伦却伯 33、 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偏见。――孟德斯鸠(法)《论法精神》 34、 我发现混乱与所有火海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腐败的法律有关。 35、 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唯一被普遍接受的政治道德观念。 36、 向律师支付的费用不应根据其在法庭上陈述的时间长短,而应根据其辩护质量。 37、 无论谁为他人制定法律,都应该将同样的法律应用到自己身上。阿奎那 38、 法是一套权威的审判指南或基础。――庞德(美)《通过法律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39、 所有的历史都是利益的斗争,法律是占上风利益的权威表现。――拉布里奥拉(意)《 40、 没有信仰的法律会退化为僵化的教条,没有法律的信仰会转化为狂信。伯尔曼 41、 所谓人的法律,我指的是一种生活方式,使生命和国家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42、 法人,所以禁民为非,使其迁善远罪。――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43、 法人,天下之仪也。因此,决疑而明是非,人民所县命也。――管道(战国)管道禁藏》 44、 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萨维尼 45、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通过法院的工具活动对公共权力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46、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认为所有法律的基础都应该是对人类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47、 法律展示了几个世纪以来国家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数学教科书中的法律和计算方法。霍姆斯 48、 法律提供保护来对抗专断,给人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防止人们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中。布鲁纳 49、 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萌芽,那无疑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大仲马(法)马希里选集 50、 不公平的裁判比多次不公平的行为更糟糕。因为这些不公平的行为只会弄脏水流,而不公平的裁判会破坏水源。 51、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胜利和掌握国家政权阶级意志的表现。――社会在列宁(苏)~俄罗斯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52、 即使判决没有准确判断过去发生的事实,只要争端当事人确信他们受到公平对待,他们就会自愿接受法院的判决。 53、 法律利用惩罚、预防、特定救济和替代救济来保护各种利益。此外,人类的智慧还没有在司法行动中找到其他东西 54、 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55、 世界上只有两件事能深深震撼我们的心,一件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另一件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规律。康德 56、 习惯法不仅比法律法规更灵活,而且不需要法律法规更容易适应新的条件,相反,它更倾向于保持不完整,因为保守,难以改变。 57、 惩罚的严厉程度应该只是为了实现它的目标。所有超过这一点的惩罚不仅是过度的邪恶,而且会造成很多挫折,阻碍公平目标的实现。 58、 法律传达了一种超越暴力和权利的声音。虽然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是看不见的,但它深深地描绘在人们的心中。著名法律学者 59、 如果同一群人有权同时制定和执行法律,这将极大地诱惑人们的弱点,使他们经常抓住权力,以免服从他们制定的法律,法律适合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 60、 系统的法典化可以是法律生活中有意识、有意识的重定方向的产物,如外交部政治创新的结果,或各阶级和集团之间妥协的结果,希望实现政治实体内部社会的统一。 61、 正如人们普遍理解的那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素的抽象,主要是非法行为,而不是法律交易。这种行为也应该产生法律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定造成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是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