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恢复一夫一妻多妾制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到底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还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多姫制?最好能有古籍的出处一夫一妻多妾制,最早来自于先秦时期的媵妾制度。媵是正妻的随嫁,一般为妻侄或妻妹,与男方也是合法夫妻,与妻大致相同,地位不同于后来的妾。当时存在的妾,地位不高,类似奴婢。秦汉之后,媵和妾逐渐不分,唐宋之后,媵逐渐消失,一妻多妾制正式形成。古代这种婚姻制度非常普遍,即便穷人家也是要纳一个妾的,对于贵族来说,妾的数量越多越有面子,子嗣也更多。所以这种制度里,妾,并没有严格的数量要求。古代皇帝的婚配礼制属于五礼之中的嘉礼,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后妃制度。后,皇帝的正妻,妃,泛指皇帝的妾,也称嫔妃。夏商以前,后妃制度比较简单,往往会将天子的配偶统称为妃。比如黄帝有四妃,帝啻有四妃。正嫡叫元妃,其他都称为次妃。关于这些,史料书籍中记载的都比较模糊。周代时,《礼记》对后妃制度有了详细的规定(自己百度吧,手打很累的),此后历代基本沿用周礼,只是具体名称和等级时有变化。唐代后妃名目最为繁多,明代后宫女眷达到鼎盛,崇祯年间,后宫女子数量达三万之巨。到了清代,后妃制度由康熙所定,一皇后,下设皇贵妃一人,贵妃两人,妃四人,嫔六人,贵人、常在、答应等若干,相较前代,人数较少。比如雍正,在位期间只选过一次秀,除了后来陆续进宫的女人,后宫里没有大批的秀女。其实礼制中规定只是皇家有名分的女眷,但是皇宫里还有很多没有名分,且没诞下子嗣女子,这些是不能纳入到一妻多妾制度当中的,说白了,就是后妃规制之外的人,皇帝享受的特权罢了。如果具体的东西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就问百度吧,应该能查到的。 一正室,一侧室,两房妾,四房婢,大部分是这样 古书上简化了,比如72嫔妃,是假的,哪个皇帝不是几千几万的来 后者对。这个没有出处。是后来的一个总结 一夫一妻多妾制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存在时间最长的制度之一。它从原始社会时期的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出现,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之前。在此期间社会体制虽几经变换,但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制度却没有变。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是中国古代私有制的产物,也对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了诸多影响。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婚姻法上有了本质上的改革,可当代一些人仍受封建落后思想影响,从他们的身上还能看见一夫一妻多妾制度的影子。 婢,姫等,等同于妾,但地位比妾更低下。 一夫一妻多妾制废除的时候,姨太太怎样处理?众所周知,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说,一个男子可坐享齐人之福,拥有多个女人。尤其是那些有钱有势的男人,就比如皇帝,可以有后宫佳丽三千。 王公贵族也是一样,虽没有皇帝那么夸张,但也是后院女人无数。就连地位低的乡绅阶层也是一样的,只要有钱,就能养上18房妾室,当然,这还不算多的,有的甚至更为夸张,妾室通房无数,令人叹服。 实际上,从客观角度来讲这种制度并不合理,女性的地位太低,而且有句话是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后院女人无数,那该有多少场戏了呢? 女人多了是非多,整天局限于后宅斗来斗去,很容易出现家宅不宁。 再者,自古以来男女比例差距就不是太大,尤其是在古代重男轻女的社会,男性人数本就比女性多,制度的倾斜,导致的结果就是穷人娶不起妻子。 而到了辛亥革命之后,一夫一妻多妾制就遭到了严厉的打击。受西方先进思想的影响,中国社会也开始提倡人人平等,女性的地位大为提高。同时在政府的主持下,多妾制被废除,一夫一妻制得到大力宣扬。 说到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既然古代社会不支持一夫一妻多妾制,那么那些所谓的妾室又该何去何从呢? 其实,对于妾室的存留问题,当真是一个难题。 首先,这一思想的影响久远,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 妾室的存在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早在舜帝时期就出现了。当时,舜帝同娶姐妹娥皇、女英二人,在此之后,婚姻制度就发生了改变。 一个男子可娶一个女子,但是却能够拥有多名妾室,这不仅是为了满足男人自身的欲望,而且也是身份体现的一种形式, 大多数有财有势的男人为了彰显自己,表现的形式之一就是多娶几房小妾。 甚至,这一风气发展到民国时期也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变,许多乡绅财主或是大小军阀,都会娶上几房妾室。当然,民国时期的妾室有个好听的名字——姨太太,虽然说是太太,但仍和正妻有着一定的地位差距。 然而,影响了中国男子数千年的思想,从列强来袭到建国,短短数年间就被打破,想必大多数人一时都接受不了,或是改变不了这一传统思想吧! 其次,阻力太大。既然说了大多是有钱有势之人娶小妾,权利和财力都集中在这部分人身上,想要打破这一制度,首先要攻克的自然就是这部人群了。 但是废除妾室制度,侵犯的就是这部分人的权益。就比如当时握有大权的袁世凯,他也娶了一个妻子和九房姨太太,可见他也是支持并践行着一夫一妻多妾制的。想要顺利实行一夫一妻制,难度高低,可想而知。 也许正是因为废除一夫一妻多妾制困难重重,政府所颁布的政策才会如此人性化吧!竟连现代的许多男子都甚是羡慕这一政策。 1950年4月30日,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这部婚姻法中明确提出要杜绝一夫一妻多妾制,禁止重婚、纳妾、童养媳,从婚姻制度方面实现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 也就是说,有了这部法律的支持,男子若是再娶姨太太的话,那就相当于是违法了。而在此之前出现的男子娶一位妻子、多名姨太太的问题,政府表示不予追究。 如果姨太太不愿同丈夫和离,那便继续留在原家庭当中,政府不会强行切断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但若是姨太太想要解除这段婚姻关系,那么丈夫就要无条件同意这个请求。 1952年12月,广东省的妇联主席也在《宣传婚姻法的一点意见》当中提出,重婚和妾室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如今虽然实行婚姻法,全面保障女性的权利,不允许一夫多妾问题的存在,但是并不能因为这部法律,就强行要求男子与在此之前娶的妾室断绝关系,需得保障这些妾室的权利,依照本人的意愿行事。 不得不说,这样的解决方案无疑是最合适的。先不说这个方案满足了娶妾室男子的需求,同时对这些妾室而言也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毕竟妾室们说不定也有自己的苦衷。 自古以来,都是妻大于妾,有一句话是说,“宁为穷**,不作富人妾”,都知道当妾室的就是低人一等,对于大部分女子而言,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怎么会甘心做妾呢? 而民国时期也是一样的,姨太太们大多都是混迹风月场所被人带回家的,或是家里贫穷,无奈之下被家人送去做妾。对于这部分女子而言,自身根本没有什么生存技能,只能依附于男子存活,若是男子强行将其送走,可能这才是祸事呢! 而说起姨太太的存留问题,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其实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就比如众所周知的“澳门赌王”何鸿燊,他就娶了多个女子。 当时也有人质疑他的做法,但是他给出的解释却是,自己迎娶这些女子时澳门实行的是大清律法,也就是说,是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才娶多名女子的。 而在他之后,也有许多富豪纷纷效仿他的做法,娶上多名姨太太,并拿当时澳门实行的是大清律法说事。甚至,如今在港澳地区有些富豪依旧会“娶姨太太”。当然这种做法并不可行,并不能拿到明面上,也就是说他们的婚姻关系并没能得到法律认可。 总而言之,对于姨太太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当时所实行的措施是正确的,保障了大多人的利益,在和平的环境下,顺利推行一夫一妻制。对此,各位有什么看法呢? 一夫多妾废除的时候,那些姨太太还是可以跟着原来的丈夫一起生活的,但是如果她们不想跟了,也可以离开。 当时政府规定是如果姨太太还愿意和原来的丈夫在一起的话,可以留在这个家中,但是如果想和丈夫离婚的话,丈夫也必须同意,放这个姨太太走。 很多姨太太都是送给别人的,因为还可以用,缺老婆的人完全可以考虑一下,所以姨太太就是有一定的用武之地的。 只能够将这些姨太太赶出家里,给她们一些钱粮,到外面去自生自灭。 一夫多妻制与一夫一妻多妾制哪个更好一 对于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国情。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地区、有战乱的地区男丁迅速减少,一夫一妻不太利于人口恢复和社会稳定,应酌量实行一夫多妻制;社会较稳定,男女比例基本平衡则不宜实行一夫多妻制 二 两者各有优劣:前者在法律层面约束双方彼此只有一个配偶,各种婚外情,出轨相对会较少,利于社会稳定,对富人、官员等上层阶层资源占有有节制作用;后者对男性生理需求质量有很大提升,但容易造成资源分布不均、家庭矛盾较多等 总之不能笼统说哪个更好 第一个,省的吃醋,都平等 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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