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诗
我与诗 原创: 灯火小阑珊 从小我就很喜欢诗词,爸爸妈妈也给我买了诸如《唐诗三百首》这种“经典”诗作和很多诗词歌赋的书籍。闲暇时没少读诗,虽然背下来的远没有读的多,但说起诗来我也滔滔不绝。 诗词意境深远,给人无穷的想象。如王勃在《滕王阁序》中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写出了现代无论多么高明的技术手段都无法真实还原的落日美景,亦动亦静,也表达了诗人富有生机、动感和惬意的内心世界与景色的通灵。从清秀隽永到质朴腴厚,王勃的这首诗中贮满了一种清淡的诗意,在字行间葱茏。意境悠远,表达内心,这是诗给我最直接的感受,也是我喜欢诗词的最初原因。 诗,让我领略到了别样的美感与享受,读诗,是读自己、读人生,它总会给我一种震撼,那种呈现的意境会和我自身产生共鸣。这就是诗中诗意,这就是诗中的人间百态。 著名美学家朱光潜曾说过:“能欣赏诗的人,绝不会觉得人生干枯。诗人教会我们用他们的眼睛来看待世界,来认识到有限中的无限,因而从自我的狭窄天地中释放出来,发现这世界永远是新鲜的,这生活是值得生活的。”可见,诗的境界并不局限于文字,而是渗入人心,只局于一方一隅,是不会有真知灼见的。 诗,近似人生的净化器,却又不只净化了身心,更净化了灵魂;如若说诗过滤了我们,那么诗中的意境就是滋润了我们,就好比是汲取天地精华的甘露,好似涓涓细流,无时无刻不温润着我们的心田,远离庸俗,脱离纷争。 对我来说我能感知到这种震撼的存在,却一直找不到这种直观的感受。当我茅塞顿开,恍然领悟其为何物时,是在小学毕业旅行时去杭州的事。我和妈妈漫步在西湖边。傍晚时候,我们走进一家餐厅,一边吃着杭州有名的菜肴,一边眺望夕阳。与其说说是在眺望夕阳,倒不如说是赏日落,夕阳只是染红了太阳罢了,在我的潜意识中亦是如此。可是这次的夕阳却如同喷薄而出的初日,天地间一切全都红彤彤一片。我的手、盘子和桌子,凡是目力所及之处,无不被染成红色。在这气势夺人的暮色之中,我记起了苏轼的诗句“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这时的夕阳就像是给西湖抹上了一层胭脂一样,湖面上波光粼粼,反射出了一个12岁的小女孩的初心并与之共鸣。这时我猛然想起了诗的意韵与撼动,并且这才领悟到它给我心灵上的震撼究竟是什么,是一种少年时代的憧憬——一种天真烂漫的少年憧憬。我在儿时就早已将它遗忘了,甚至都不知道遗忘在了何处。诗就是我自身的一部分,长眠不醒又无处可寻的一部分,它和我的灵魂紧紧相牵。 后来我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向往日落,因为在一片红色之中,我会重新找到童年的回忆和真实的自己,满揣着对童年的不舍和割舍后的不愿,再重拾。就像小王子说过的,你知道吗?人在难过的时候就会爱上日落。可是,王勃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给这种沉重的落日平增了许多生机和活趣,让我沉醉其中,竟也稀释了这种悲寂的成分,只是保留了美好,这就是诗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