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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知青生活

随笔美文2021-04-20107举报/反馈

  公元一九七四年元月,我高中毕业了,接着就是过春节。春节还未过完,我听说,凡是愿意到农村去插队锻炼的初高中生,都可以到县知青办报名,于是我就去报了名。当时完全是自愿的,因为没有人动员我,更没有人逼迫我。由于我随父母亲住在山沟里,消息闭塞,直到听说我被分配到本县的两水公社插队、城里的知青已经被欢送到公社时,我才匆匆赶到,但还是错过了公社招待欢迎知青到来的那顿饭。——当时,我非常遗憾,想像那肯定是一顿有肉的好饭!

  我们公社的知青队长姓张,是县上派来的,同时兼任公社革委会副主任,他对我说,我被分到了后坝大队第三生产队。——后来我才知道,后坝大队一共有四个生产队,第三生产队最穷(一天的劳动工值是人民币0.14元)。那些与我同期插队的高中干子女,分别被分到了比较富裕的一队(一天的劳动工值是人民币0.48元)、四队(一天的劳动工值是人民币0.38元)和二队(一天的劳动工值是人民币0.25元)。到生产队具体是哪一天,我忘了,但,公元一九七四年二月,我正式成了一名插队知青,这是有档可查、确定无疑的。

  生产队欢迎招待我们的第一顿饭是派饭。我和赵永强二人在一家,吃的是米汤、炒素菜和馒头,只是,馒头有两种,黑白两色。我和赵永强不约而同,都吃了黑色的。——从此,我们便是戴着知青头衔的特殊农民了。说特殊,是因为我们受到了当时特殊政策的特殊保护,没人敢欺负我们,没人敢对我们说三道四!

  当时,我还不满十七岁。这一段插队生活使我终身难忘。我从没有抱怨过这段插队生活,相反,我非常感激这段生活经历,尽管很苦。

  成为农民,无论多么特殊,终归要劳动。我们除了耕地没做过,其他所有的农活都像农民一样,认认真真的做过。最使我难忘的,一是修梯田。寒冬腊月,农闲时间,大规模的农田基建进入高潮。天寒地冻,有时飞雪漫天,还得照常出工。记得有一次,我们在白龙江边筑河堤,地上冰冻,天上飘雪,无论我们怎么拼命地干活都不能取暖,便产生了逃跑的念头。逃跑有两样损失,不要当天的工分和扔掉属于自己的工具。实在受不了了,也就顾不得利弊,只好一跑了之。二是插稻秧。脚下麦茬戳,腿上蚂蝗咬,天上日头晒,这还罢了,要命的是一连数小时总弓着腰,好不容易听队长喊歇工了,便急急地跑到一块平板石上躺下,把疼痛的腰身好好地板直一下。三是种洋芋。劳作了一天,好不容易睡个好觉,可凌晨三点钟队长就吆喝“上工了——!”迷迷懂懂走到山路上,天大亮了才到山顶,刚开始劳动就打瞌睡,一整天也不醒活。

  生活呢?那时农民吃了上顿没下顿,我们也就略好一点。辛苦一年,只分得一斤苦涩的棉花籽油,知青们还是欣喜若狂。大家不约而同,炸油饼。可是,油倒进锅里炸响。有人说,油里肯定掺了水。把油瓶拿到太阳下一看,果然一半油一半水。大家义愤填膺,状告到公社。公社极为重视,派人认真调查,生产队长、会计和保管都说,分油是当着大家的面从油桶里抽出来的,问题一定出在领油的人身上。替我们大家领油的一位女知青只好交代了她的错误。于是,全体知青共讨之,那位女知青竟然自杀了。——唉,数斤油,害了一条鲜活的生命,事后大家都说,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我们就是把油全部送给她又有何妨!长期吃不到蔬菜,手上掉皮。有知青说,他发现了一地绿茵茵的菜。于是半夜三更偷来,连夜炒着吃。大家抢,第一口就吐了,苦得钻心!天刚亮,就听一农民高声叫骂:哪个贼娃子偷了我的旱烟叶?——原来我们偷食的是苦不堪言的绿色烟草。一年的强体力劳动,仍然缺两个月的粮。知青心齐,到公社去围了书记要粮,书记答应给回销粮,我们不干,说没钱去买,书记只好批条子,直接领面粉。一袋子四十斤,每人两袋。一知青领回来的当晚便被偷了一袋。公安局来人破案,一农民盗窃者被捕,接着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十公斤面粉,三年有期徒刑,那个特定年代的典型案例,至今令我唏嘘不已!燃料问题也至关重要,我们去二十里地的寡子沟砍柴,两人拉一辆人力车,需两天一夜,而砍来的柴火只能烧几天。当时林管局水运处的木料堆满了白龙江,我们便买了五分钱一包的当时最廉价的香烟,送给几个要好的农民朋友,央求他们帮我们去偷木料。水运处的巡逻队有枪,打死偷木料的人是没责任的。可是我们也有枪——因为我们都是武装基干民兵,我们知青点有三支半自动步枪,每支配有二十发子弹。水运处的巡逻队发现我们偷木料,边鸣枪边扑来。我们也就朝天鸣枪,把他们吓住不敢走近来,便顺利得手。后来,他们得知我们是知青,只好听之任之了。——那时,知青是受“特殊保护”的。

  当时,我们正处在青春萌动期,对异性有着强烈的渴求。但上边明确宣布,知青不许谈恋爱,否则,就会失去被推荐参加工作的机会。我所插队的后坝三队,是清一色的庞姓,村内不能通婚,男女之间甚至不能互相开玩笑。我们几个男知青便成了村里所有女孩子(包括少妇)能够打情骂俏的对象。知青内部不能谈恋爱,那么与农村异性呢?这个问题也比较复杂。如果是农村男青年与女知青发生了性关系,那八成会被判刑,罪名或理由是“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而男知青假如与农村女青年发生了性关系,那多半是要受到表彰鼓励的,上边会说你立志扎根农村闹革命,其结果是你会顺利与那位农村女青年结婚,从此政府将不再考虑你参加工作的问题。当时,村里有三位庞姓姑娘对我挺好,其中一位,曾在某个夜晚给我用洗的非常干净的手帕,包了八个熟透的无花果,送到我的屋里,向我含蓄而又热烈地表示了她的感情。坦率地说,面对一位十八岁的、容貌姣好、温柔可人的、且对我表示爱慕的女孩,同样也是十八岁、对异性充满了强烈的神秘感、渴求欲、感激心的我,能不为之心动吗?但,我还是拒绝了她。——我进行了反复的思想斗争,我是家里的老大,父亲一人微薄的工资养活着我们一家七口,我如果“扎根农村闹革命”了,不但不能给家里减轻负担,而且还会给家里造成永久的负担。若干年后,我去我插过队的那个村里重访,得知这位女孩已是当地的富婆,我非常欣慰。——时势造人,我们毕竟进入了一个很好的时代!

  记忆中,还有几件事想说一说。

  那是一个丰收的夏季,生产队里收了麦子,首先选了最好的准备交公粮。上万斤颗粒饱满的麦粒堆满了麦场,还没有来得及过称天就黑了。队长让我和一个与我要好的青年农民朋友一同看守。晚上,突然暴雨如注。那位农民朋友对我说,他回去拿两条麻袋,装上麦子藏起来,以后卖掉得的钱我们平分。而且,他还说了三点理由:一、麦子没有过称,偷两麻袋根本看不出来;二、此刻正在下暴雨,麦场只有我们两个人,不会有第三人看见;三、我们都太穷了,连一包五分钱的香烟都买不起,两袋麦子至少能卖一百元钱,我们一人五十元,可以美美地享受好长时间。在他说完这三个理由之后,我的确动心了。是的,神不知鬼不觉,做了也就做了,风险几乎是零。于是我沉默了,在做与不做之间反复作着抉择,一切都取决于我的一念之决。但,我还是放弃了。我对那位农民朋友说,凭我俩的关系,只要我们自己不说出来,这事的成功率的确是可以是百分之百。但,这是犯法,是盗窃公粮,我们不能做。——若干年后,我重逢这位农民朋友,说起这件事,他依然笑我胆小。我想,也许吧?可我还是很为我当时的决定而欣慰,即使在那个苦难的年代,在那个特定的夜晚,作为十八岁的很容易冲动的我,没有失足,是我一生内心的骄傲!

  那时,长年累月很少见油腥,即便是一顿吃五斤洋芋(规定顶一斤原粮),也不抗饿,两小时后肠子就响了。为了改善生活,我借了一个农民的猎枪,他给我装上火药,压上火炮,教我去打山鸡。山鸡狡猾,面对面它也不飞;但你一举枪,它便一飞冲天,可以飞过一架山去。更气人的是,它离你远的时候就叫:“尽肉尽肉!”而离你近被你发现的时候就改叫“光骨头光骨头!”有一次,我追一只山鸡,不抬枪它就叫,一抬枪它就飞,不知追了多远,那只山鸡终于飞不动了,任我瞄准它再也不飞了。我强压住内心的激动,朝它扣动了扳机,却只听到了火炮的响声,火药没有发射。——原来,我一路追赶,火药早从枪膛里抖出去了。我颓然的坐在山梁上,回头一望,只见暮色苍茫,小路漫漫,远山如黛,直到后半夜,我才拖着铅一样沉重的双腿回到村里。

  当时规定,插队满两年就可以分配工作了。我们终于熬够了两年。但第一批知青参加工作,我们一点也不知情,只知道他们是高中干子女,而且并没有一个像我们一样老老实实地与农民一道常年劳动。半年后,我与赵永强还有几个其他生产队的知青被推荐参加工作,但我在公社的会议上被打了下来,后来才知道,一位物资局长的儿子顶了我。公社书记说,早知道他是物资局长的儿子,第一批就让他走了。又过了三个月,即我插队两年零八个月之时,我又一次被推荐,这次一切顺利,我终于参加了工作。我被分配到了一个临近的小县,与我同时分配到该县的五名知青通过各种关系留在了当地,并进了当时最红火的单位。我孤身一人去了那个小县,而那个小县却使我成名成家,结果是,而今我的境况在我们几十个知青战友中属于最好。——世事难料,所谓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吧?何况,时限并没有三四十年才轮回一次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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