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朋友作文400
童年的朋友作文400(一) 在我们家的书柜上,有一只毛绒绒的玩具狗,它是我童年时最好朋友。它有一个大大的脑袋,两片大大的耳朵,眼睛是用亮晶晶的玻璃珠做的,它的鼻子是个玻璃疙瘩,高高的翘着,还油汪汪的。 这只小玩具狗看上去又活泼又滑稽。 这只小狗是妈妈在我两岁生日的时候送给我的。从那以后,我整天抱着它,说什么也不肯放下来,在我吃饭的时候,我让它坐在我旁边,有时还往它脸上抹了一些我最喜欢吃的东西,这时,它那张脸立刻变得滑稽可爱,使人忍俊不禁。晚上,我睡觉的时候,让它躺在我的旁边,对着它那大大的耳朵给它悄悄地讲故事。我搂着它,抱着它,觉得很温暖。 我爱它,一心一意爱它,为了它,把命献出来我都舍得。妈妈经常值夜班,爸爸也经常出差,小时候,我常常在奶奶家搂着玩具狗睡觉。它在那时候陪我度过了许多孤独的夜晚,尽管没有父母的陪伴。但我依然不感到孤独,因为小狗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也给我的童年增添了几分色彩。 我童年时的玩具小狗,虽然现在有些破旧,但我仍然喜爱它。因为,是它,给了我许多快乐;是它,使我不再孤独;是它,让我每天开开心心。
“你在干嘛呢?”我的QQ上出现了我的最好的朋友李航宇的话,说起李航宇我们的事很多,说都说不完,我们的友谊那更是深不可莫,我们相识是在二年级,我刚转到东城上学,到那里我一个人都不认识,心里自然有些害怕,但每当下课总有人叫我出去玩,那个人便是李航宇,我们相识久了我便给它起了个外号“胖胖”,而他也给我起了外号“瘦瘦”,我们之间都不叫真实的名字,每次见面我们都以外号相见。 我和胖胖相识了7年,而且还都是在一班呢,但到了七年级我们俩都由于没考好都留级了,所以我们就在这个7年级分开了,但我们都还经常联系,放假了不是我去他家玩就是他来我家玩,我们每次都玩得非常高兴,过星期我们俩叫上刘志强一起去郊游。 胖胖有着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圆圆的脸,每次见面我都要摸一下他的脸,他呢则揪我一下耳朵,他那双黑眼睛使他内心的窗户,每当他生气时他的眼睛就瞪得很大,但从眼睛上就好像要吃了你,那气势上就不用说了,每当我考试失败时他就来安慰我,还叫我出去玩放松心情;我和他闹变扭时我们不出十分钟就有好了,而且还勾肩搭背地走,可见我们的关系是多么的好啊,在我的着7年中他给了我很大的快乐。 我相信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
我是个男生,天*爱玩,玩的是五花八门,但我最喜爱则是男生都爱玩的“重量级”玩具----枪。我相信有许多小朋友都喜欢当警察,不过后来又喜欢武装特警,这全都是因为他们身上都有枪。 我曾经有一个“枪库”,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枪我都有,但里面大部分都是**,就是上一发子弹打一颗的那种。其中有一把最令我骄傲了,那是一把电动连发枪。 这把枪在我买的时候可是费了大气力了。我刚向妈妈提出是电动连发的,就被妈妈一口回绝了,因为她知道,象我说的这种枪,价格绝对便宜不了。经过我连续三天的死磨硬泡,妈妈终于同意带我去看看,我怀着一丝的希望伴妈妈来到了玩具商店。 那把令我魂牵梦绕的枪通体黑色、很重(因为是仿真的嘛),枪的后面是一个支架, 用肩膀顶着来瞄准、射击。枪口的上面,有一个红外线瞄准器,下面有个灯。(m.taiks.com)灯后面有个枪把,再后面就是弹匣了,里面大约可以装20多发子弹。 后来,经过店老板的花言巧语和我的死磨硬泡,妈妈终于给我买了这把枪。 第二天,我邀请了同学们到我家来打枪战。都到齐后,我们在楼下花园里穿梭、追逐,个个玩得兴高采烈,别提多过瘾了。 虽然现在的这把枪还勉强可以玩,但已经破旧不堪了,可是我不会抛弃它的,毕竟它是我童年的好朋友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