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琦,京兆长安人的阅读答案及翻译
第五琦,京兆长安人。少孤,事兄华,敬顺过人。及长,有吏才,以富国强兵之术自任。时太守贺兰进明甚重之。会安禄山反,进明迁北海郡太守,奏琦为录事参军。禄山已陷河间、信都等五郡,进明未有战功,玄宗大怒,遣中使封刀促之,曰:“收地不得,即斩进明之首。”进明惶惧,莫知所出,琦乃劝令厚以财帛募勇敢士,出奇力战,遂收所陷之郡。令琦奏事,至蜀中,琦得谒见,奏言:“方今之急在兵,兵之强弱在赋,赋之所出,江淮居多。若假臣职任,使济军须,臣能使赏给之资,不劳圣虑。”玄宗大喜,即日拜监察御史,勾当江淮租庸使,寻拜殿中侍御史,寻加山南等五道度支使。促办应卒,事无违阙。于是创立盐法,就山海井灶收榷其盐,官置吏出粜。其旧业户并浮人愿为业者,免其杂徭,隶盐铁使,盗煮私市罪有差。百姓除租庸外,无得横赋,人不益税而上用以饶。 初,琦以国用未足,币重货轻,乃请铸乾元重宝钱,以一当十行用之。及作相,又请更铸重轮乾元钱,一当五十,与乾元钱及开元通宝钱三品并行。既而谷价腾贵,饿殣死亡,枕藉道路,又盗铸争起,中外皆以琦变法之弊,封奏日闻。乾元二年十月,贬忠州长史,既在道,有告琦受人黄金二百两者,遣御史刘期光追按之琦对曰二百两金十三斤重忝为宰相不可自持若其付受有凭即请准法科罪期光以为此是琦伏罪也,遽奏之,请除名,配流夷州,驰驿发遣,仍差纲领送至彼。 宝应初,起为朗州刺史,甚有能政,入迁太子宾客。属吐蕃寇陷京师,代宗幸陕,关内副元帅郭子仪请琦为粮料使、兼御史大夫,充关内元帅副使。未几,改京兆尹。车驾克复,专判度支,兼诸道铸钱盐铁转运常平等使。又加京兆尹,改户部侍郎。前后领财赋十余年。鱼朝恩伏诛,琦坐与款狎,出为处州刺史,历饶、湖二州。上以其材,将复任用,召还京师,信宿而卒,年七十,赠太子少保。 (选自《旧唐书列传第七十三》,有删节)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遣御史刘期光追按之琦∕对曰∕二百两金十三斤∕重忝为宰相不可∕自持若其∕付受有凭∕即请准法科罪 B.遣御史刘期光追按之琦∕对曰∕二百两金十三斤重∕忝为宰相∕不可自持∕若其付受∕有凭即请准法科罪 C.遣御史刘期光追按之∕琦对曰∕二百两金十三斤重∕忝为宰相∕不可自持∕若其付受有凭∕即请准法科罪 D.遣御史刘期光追按之∕琦对曰∕二百两金十三斤∕重忝为宰相∕不可自持∕若其付受有凭∕即请准法科罪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录事参军”是官职名,其中的“参军”最初是丞相的参谋,其职责是参谋军务。 B.“乾元重宝”是唐肃宗乾元年间由官方铸造发行的一种铜质货币,因其兑换率很高,故称“重宝”。 C.“配流”是我国古代把罪犯发配、流放到远地的一种程度很重的刑罚,早在唐代时就产生了。 D.“车驾”本义为马驾的车,后又指帝王的车,因而又把它作为帝王的代称。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第五琦很有为官才能,深得上级的信任和重视。他曾帮助太守贺兰进明收复失地,被唐玄宗授以重任。 B.第五琦对于各种交办和应急的事都处理得很好。他创立的盐法既没让老百姓增加赋税,也让皇上用度富足。 C.第五琦因为改革货币而遭受攻击。有人把饿死人的'责任全推给他,因而他被贬官除名,发配夷州。 D.第五琦管理财赋的能力出众。他管理财赋十多年,曾被郭子仪任为粮料使,又曾被皇上任为户部侍郎。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百姓除租庸外,无得横赋,人不益税而上用以饶。 (2)上以其材,将复任用,召还京师,信宿而卒。 参考答案 10.C 11.C 12.C 13.(1)老百姓除了租庸以外,不许征其他赋税,人民没增加赋税但皇上用度富足了。 (2)皇帝因为他的才干,将再次重用他,召他回京城,但第二晚上他就去世了。 参考译文 第五琦,京兆长安人。年轻时就以任职干练而被提拔,颇能谈论强国富民的大道理。太守贺兰进明颇器重他的才能。安禄山反叛,贺兰进明调驻北海,向玄宗奏请,提升第五琦为录事参军。此时安禄山已攻陷河间、信都等地,贺兰进明未派兵抗御,玄宗大怒,派遣使臣持刀赶来宣旨说“:你若不火速发兵,立即斩首。”贺兰进明十分恐惧,不知道该怎么办。第五琦便建议用厚金招募勇士,出其不意奇袭贼军,贺兰进明采用其计,果然收复了失陷的郡县。 肃宗驻彭原时,贺兰进明派第五琦上朝奏事,肃宗接见了他,他陈奏道“:现在是朝廷急需用兵之时,然而军队的强弱在于赋税,赋税多出于江淮一带。倘若能授我一职,我可以收尽东南的财富,立即支援函、洛前线,只待陛下下令。”肃宗听后大喜,拜授第五琦为监察御史、兼江淮租庸使。又提升他为虞员外郎、河南等五道支度使。后再升迁司金郎中,兼御史、诸道盐铁铸钱使。盐铁收税官,从第五琦开始。之后他又升任度支郎中,兼御使中丞。当时正处于战争年代,他遇事速办,使人民不增加负担而国家费用宽裕,于是迁升为户部侍郎、判度支,河南等道支度、转运、租庸、盐铁、铸铁、司农、太府出纳,山南东西二道、江西、淮南馆驿等使。乾元二年(759),又升迁为中书门下平章事。 当初,第五琦请奏铸造乾元重宝钱,以一个钱代替十个钱用。当他做了国家大臣之后,又铸造了更大的钱币,以一个钱代替五十个钱。适逢当时物价猛涨,百姓饥馑,怨声载道,非议者认为是他的过错。皇帝于是下诏将他贬为忠州长史。接着又有人控告第五琦接受贿赂,皇帝便派御史火速赶来查究。第五琦申辩说“:我身为宰相,难道自己还贪污受贿吗?如果你能拿出行贿的证据,请有关官员定我的罪。”御史不明真相,以为他全部招认,就将他定了罪,送到夷州长期流放。 宝应初年(762),第五琦被起用为朗州刺史,政绩突出,又授官为太子宾客。 吐蕃偷袭京都,郭子仪举荐他为粮料使,兼御史大夫、关内元帅副使。后又改任京兆尹,不久又加封他为判度支、铸钱、盐铁、转运、常平等使。加封他为扶风郡公。又以户部侍郎兼京兆尹。后由于他和鱼朝恩关系密切,受株连贬为括州刺史。先后转调饶、湖二州刺史。德宗久闻第五琦的才干,打算再用他,便下诏书召他回京。不料他却去世了,享年七十一岁,追赠他为太子少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