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给女生写信随笔
第一次给女生写信(随笔四章)【第一篇:半块豆馒头 (齐凤池)】 我记忆中的半块豆馒头,整整温暖了我三十年。 那用红糖和的豆馅,至尽还在我的喉头生出甜甜的津。 那半块白面豆馒头,是隔壁班一名叫曲焕英的女生送给我的,自打吃了她送给我的半块豆馒头 ,她那娇小,俊秀,聪明的摸样连同那半块豆馒头一起进入了我的记忆,一直温暖我以后的日子。当时,我还不知道什么叫爱情,只是自打吃了她的馒头后,就特别想见她,而当见了她之后,脸“腾”一下热起来,心跳得非常厉害。和她不知说啥是好了。而那段岁月又偏偏给我创造了与她在一起的机会。在初中的三年里,我在四班当班长,她在五班当班长。我们的脖子上都挂着教室门的钥匙。 每天早晨上学,我总是第一个到校,我把教室里的炉子刚点着,就听到她开教室的门声。我不由自主地就到她的教室,帮她生炉子了。 那年月生炉子比较困难,没有引柴,没有煤块,生炉子只能用玉米骨头引火,等玉米骨头着旺了,在上面填点湿煤面。这样生炉子,她是很发愁的。每天早晨她早来的目的,也是希望我能帮她生炉子。 我帮她生着炉子后,用书煽风,使炉火更旺些。等炉子里的火旺起来了,我把炉底里的灰掏出来,倒到垃圾桶里。回来后,把带来的玉米面窝头放到炉子底下烤一烤。炉子底下的火,火红火红的。用不了十分钟,窝头就烤出了焦黄的硬皮,吃起来又香又脆。 这时,她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大馒头,也放在了炉子底下,等馒头烤出象熏鸡一样的颜色,她从炉底拿出来,由于烤得太热了,有点烫手,她试了几下,也没掰开。烫得她直吹手。最后,她咬牙,终于把馒头掰成两块,她把块儿大一些的递给我,我没好意思去接,她又递了一下,我用目光看了一下她的表情。她那白皙细嫩的小脸蛋,微微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 我俩坐在炉子前面,边烤火,边吃豆馒头。吃豆馒头的时候,我几乎没有抬头。等我吃完了豆馅馒头,抬头看她时,她那半块还没吃。在我吃的时候,她一直在看着我。她把豆馅馒头放到嘴边,咬了一口,然后慢慢地嚼了起来,我看她嚼东西的表情特别好看,她的目光在与我的目光碰在一起的时候,她不好意思地低了头。我也赶紧把目光移开了。 教室外有学生们的脚步了,我赶忙起身,并自语说:“我到教室看看炉子。”就从五班教室出来了。 在三年的初中时光,我最喜欢的就是过冬天,因为到了冬天,我可以帮她生炉子,每天早晨可以和她坐上一会儿,说上几句话。 到初三快毕业了,我们似乎对对方都有了些好感,除了冬天的早晨可以和在一起,教室的炉子一撤,我就不能再接近她了。 为了能见到她,或者能和她说上一句话,我经常到水泵去挑水,因为在她家和我家之间有一个水泵,是大家公用的水泵。 夏天她爱到水泵的池台上洗衣服,每次见她洗衣服,我就挑着水桶到水泵担水。 她见我来挑水,她只是向我微微一笑,把水盆从水泵下端开,让给我接水。我说“不忙,你先洗吧。”她也说:“我也不急,你先接水吧。”水泵管的水哗哗地白流着,谁也不去用。最后,她又把盆放在水泵下,洗她那件最爱穿的白底小粉花的上衣。 在她洗衣服的时候,她那又粗又黑的大辫子,垂在了盆边,有时沾上了水,她用手往背后一甩。不一会儿就又垂了下来,她接着又是一甩。她的动作特别娴熟,大辫也特别好看。 当她洗完了衣服,一条大辫子就垂在了略微有点隆起的胸前了。看到她的模样,使我马上想起《红灯记》里的李铁梅。但她不叫李铁梅,她叫曲焕英。她的名字和她的模样比李铁梅还俊还好听。 她家的情况我比较清楚。父亲和姐姐在一个厂里上班,母亲也在厂里做家属工,二姐,三姐,妹妹和弟弟都上学。家里的日子说不上好过,但也不太困难。因为在七十年代谁家能上豆馅馒头,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初中毕业后,我第一个报名下了乡。由于下乡随父亲的单位走,因为她父亲的单位和我父亲不在一个单位,她下乡到什么地方我不知道。但我始终打听她的去处。结果一无所获. 回城后,听说她在市里一家调味厂当工人,并且在下乡时就结了婚。但我始终不甘心,还是四处打听她的情况。因为在我的记忆里,她的形象太深刻了。特别是她送我的那半块豆馅馒头,一直温暖着我的情感,和我今后的日子。 曲焕英同学,你在哪里呀,你还记得那半块豆馅馒头吗? 第一次给女生写信(随笔四章)【第二篇:我拿什么安慰你 (齐凤池)】 自上次从她的菜摊拿走黄瓜之后,吃了她送给的黄瓜,我始终回味那黄瓜的味道,回味着上学时代的美好时光。回味之后,心里总有一种东西放不下的感觉。说实在的,自听说她的丈夫在那次瓦斯事故死了之后,我的心里好象有一种责任感,与起说是想安慰一下她不如说是想帮助一下老同学。 我时常总想一个不到五十岁的女人,就靠每月一百多块钱工亡补助维持生活那日子怎么过呀,儿子将来要娶媳妇,要买房子她哪来那么多的钱呀。为了这些,她起早就到蔬菜批发市场进点菜,然后到市场去卖。每天从早忙到晚,就为卖这点菜。一个不到五十岁的女人脸上就一点光泽也没有了,黑红的皮肤象风干的橘子皮一样,干巴巴的。一双总也洗不净的手显得特别苍老。 为了能帮她一把,也是为了能每天看看她,我每天下班经过她的菜摊,不论好坏都买点菜,什么芹菜,辣椒,西红柿每样约几斤,然后扔下五块十块的就不找了。之后在摊前跟她说会儿话。 我从来没有仔细端详过她,那天在她约菜的时候,我使劲看了她一阵。尽管她的皮肤黑红,皮肤上布满了网状的细纹,但她的眉毛依然细长,黑眼仁还是那样明亮。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如果打扮一下,仍然有几分姿色。 她见我这么仔细端详她,她微微苦笑一下,“老了,没啥看头了。” “不是的,你应该好好收拾收拾,将来可以再找一个。” “等儿子结婚以后再说吧。” 天色已经暗下来,菜市场的人渐渐稀少了,她一边收拾卖剩下的蔬菜,一边说:“你也该回家做饭了,你有空路过这看看我就行,不要总买菜。你的意思我明白......” 她的话,说中了我的想法,我不好意思地说:“其实不是那意思,买谁的菜都是买,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吗。” 我在她的菜摊买了有半年的菜,快到秋天的时候,我又到市场买菜,发现她的摊位空了。以后,又有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看见她卖菜。 我开始猜测,她是否病了,或者找工作上班去了。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又无法去打听。 我就每天瞎琢磨,其实还是牵挂着她。 我记得国庆节放长假,我到市场买菜,特意向她的摊位看了一眼,发现她穿着一件红上衣,站在摊前,我急促地走过去。 她见走过来,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对我说:“又买菜了?”我点头。 我问:“这些日子怎么没见你卖菜呀?” “哦......”她的脸好象一下红润起来。 我看了她一眼,发现她的脸上有了光泽,薄薄的嘴唇上涂了淡淡的口红。精神气色,跟几个月前完全是两个人。 她很爽快地对我说:“我结婚了,他也是咱们老同学。他是十二班的。也在矿上上班,是个技师。前年妻子得病死了。儿子现在上大学。人挺实在的。” 我说:“只要人好就行,总算有个人能帮你一把了。” 我把菜扎好以后,从钱夹里拿出一百块钱递给她:“不用找了,剩下的钱算我一点心意,你就别客气了。老同学就这点意思。”她也没有推辞,收起了钱,在我临走时,她说:“有机会叫你们见见面,到我们家喝点,老同学叙叙旧。” 我答应着,向她摆了摆手,离开了菜市场。 从那以后,我经常到她的菜摊买菜,也见到了她的第二个丈夫――我们的老同学。他人确实不错,就是他从来没主动邀请我去他家喝酒。从那以后,我渐渐少去她的菜摊买菜了,因为,自打她结婚以后,我的心里好象轻松了很多,过去心里那块沉重的东西好象一下就不见。 第一次给女生写信(随笔四章)【第三篇:第一次给女生写信 (齐凤池)】 周末上午,我到菜市场买菜,摊位上的新鲜蔬菜可真多呀。水灵灵的韭菜,齐刷刷地站着,那叫精神。鲜红的番茄,红的灿烂。紫色的茄子闪着亮光。翠绿的黄瓜顶着黄花。 我在黄瓜摊前,也没问价就挑了十几根。卖菜的将我挑的黄瓜状在塑料袋里,也没秤就递给我。 我问:“多少钱?” 她说:“拿着吃去吧,啥钱不钱的。” 我说:“那不行。” 她说:“你不认识我了,老同学?”我想了一会也没想出来。我又仔细看了她一眼,还是没认出来她是谁。她看我实在认不来就:“你忘了初中毕业后你给我写信了?你刚下乡的时候……”我蓦地想起来了,“你是贾......?” “不像了吧,老了……”我又辨认了一会儿她的模样,认出来了,是她。瓜子脸,单眼皮,高鼻梁,细眉毛,下鄂上有一小黑痣。她和三十年前完全是两个人。 我记得上中学时,她在班里女生中是最漂亮的。好多男生都追她。女生们嫉妒得都不理她。我记得班班追她最猛的是大明和东生。两人为了她,用砖头打破了脑袋。鲜血染红了我们那个年代初恋时的情感。为这事学校给了他俩处分。后来,弄得她也不能上学了。其时,当时我也很喜欢她,只是我没有用鲜血向她表白我朦朦胧胧的初恋。 初中毕业后,我,大明,东生下乡了,他俩又成了好朋友。 农村的生活是单调而有规律的。我每天下地回来,同屋的几个比我大的知青都找村里的姑娘谈情说爱去了。我躺在炕上看手抄本的《第二次握手》。小说里的故事情节深深地打动着我。我看了小说的情书,马上想到了她。一股青春的冲动使我拿起了笔。我一口气写了五页的长信。但信里我一句也没敢写我爱她。信的内容只是说我在农村的情況和想念学校的日子,以及想念班里的同学。信里虽然没写喜欢她或是爱她,但凭她的脑瓜应该能看出来的。 写完信后,第二天中午,我悄悄去了公社邮电所。到了绿色信筒前,我迅速地把信塞进了那张开的嘴里。 回来的路上,我的心也说不上是兴奋还是害怕,心跳得特别厉害。一直有十几天,心里老是想着这事。当时,我心里很矛盾。想她的回信,又怕收到她的回信。过了有一个多月,也没收到她的信。我的心才平靜下来。 下乡后的第一年春节,我回家过年,我见到了她直躲,我怕她问起信的事。她见到我,只是深情地看了我一眼,扭头一甩辫子就走了。她的背影好像丰满了许多。后来,我听说她春节前就結婚了,嫁给一个煤矿工人。我听了不知是庆幸还是沮丧,又过了几年,我听说她的丈夫在井下出事了。 在菜摊前她对我说:“收到你的信后,我一直等你的第二封信。当时,邻居给我介绍了几个,我不同意。我跟我妈说再等等,其实就是等你的第二封信。如果你来第二封信我就和我妈说。结果,你叫我苦苦等了一年……” “現在说这已经晚了……”我问:“你现在怎样?”她说:“挺好的,闺女结婚了,儿子在煤矿上班,我没事到批发市场进点菜,挣点钱给儿子娶媳妇,卖剩下的菜就自己吃。” “你爱人呢?”我装做不知道地问。 “他呀,死了好几年了,前几年矿上那次瓦斯爆炸他让他赶上了……”说到这,我赶紧把话题岔开。 “如果你收到第二封信话……” “跟了你这个作家,也许就不卖菜吧。”她一边卖菜,一边和我聊着,从她的话语中包含着怨恨我的意思。“现在说那有啥用,啥也别说了,这就是命吧……” 从她微红发黑的脸上,我看出她对从前的事还记忆犹新,对那第二封信……看到她脸上流露出有怨恨我的意思。我能说什么呢。怨也好,恨也好,恨就恨那个年代,恨我们当时都不成熟。 离开菜摊,我拎着她送给的黄瓜,感倔那黄瓜多了几种成分,一种是黄瓜的自身营养成分,另一中是她的情意...... 第一次给女生写信(随笔四章)【第四篇:我的同学二民 (齐凤池)】 中国是一个饮食文化大国,每个地区都有独特的地方小吃。 就说面食吧,你就是数上五天五夜也数不清。 比如大西北的羊肉泡馍,陕西的肉加馍,沧州的驴肉火烧,山东武大郎的炊饼,山西的油酥饼,唐山的烙饼卷猪头肉。那都是一绝。今天我说说唐山的烙饼卷猪头肉。 上中学时,我经常和同学周二民一起上下学。 中午吃过饭,我顺路到他家找他一起走。他家人口多,吃饭晚,我每次都等要他吃完饭后才上学。 有一天中午,他爸爸在炕上喝酒,桌上有一碗猪头肉。他弟弟和妹妹就守着桌子看爸爸就猪头肉喝酒。 周二民在屋地下蹲着啃饽饽头就咸菜。他爸有时给他弟弟夹一片,有时给他妹妹夹一片,给周二民的眼睛都快气蓝了,而他爸连一眼也不看他,气的周二民直咽吐沫。 在桌子旁边等着吃猪头肉的弟弟和妹妹象两只饥饿的小狼羔子,眼睛一直盯着爸爸筷子夹的猪头肉,直到爸爸将肉放到嘴里。周二民在地下啃饽饽头,就是不管接近那碗猪头肉。 我和周二民走出屋子时,周二民狠狠地哼了一声。眼泪差点流出来。我说:“等我上了班,开支了,先买两块钱的猪头肉请你,谁也不给吃。”二民算是得到了一丝安慰。 那时猪头肉才八毛钱一斤。但那年要是能吃上猪头肉就忒幸福了。 烙饼卷猪头肉,在那个年代算是最香最好吃的东西了。我也时常想,要是能美美地吃上一顿,该多好。 邻居二叔是天津人,见面总爱打听别人吃了没有,吃的什么饭。别人问他时,他总是显出很自豪地样子说:“有吗吃的――烙饼卷鸡子。”人们听了都瞥嘴。 我知道二叔真不是吹,他家有条件,天天吃烙饼卷鸡子。他在井下上班,是八级老板子,每月有60%的细粮,二婶也在矿上灯房上班,就俩口人没孩子。就是顿顿吃烙饼卷鸡子也不新鲜。 可见那年代要是能吃到烙饼卷猪头肉,烙饼卷鸡子是多么幸福和自豪的事呀! 77年我上班后,开了第一排支就买了二斤猪头肉,请二民大吃一顿。结果,撑的他拉了两天稀,还住了几天医院。 那年代人的肠子特别薄,挂不住一点油水。过年吃点肉就拉稀。二民不是没出息,主要是肠子有问题。说起来二民也够苦的,他上班后钱没少挣,就是啥也吃不进去了,医生说他得了胃癌。胃喇去了一大块。家里人给他做过一次烙饼卷猪头肉。他一口也吃不进去了。他说太腻了。 后来,有一次我在天津一家饭店吃烙饼卷猪头肉,怎么吃也不腻。我边吃边琢磨。不是二民口味高,是做的有问题。人家里面还有小料呢。 人家将烙饼层里抹上辣酱或面酱,再加上水萝卜和小嫩葱,把切得薄薄的猪头肉卷在里面,一吃,既香又爽口,香而不腻。 学到正宗的烙饼卷猪头肉的做法,我也给家人做了一次,大家吃了都说好。如果二民吃到我做的烙饼卷猪头肉,肯定说好。 上班六个月后,我开了第一次奖金,打算再请二民吃一顿烙饼卷猪头肉,可是太晚了,二民在我开第一个月的奖金后就去世了。他知道我的收入少,专门嘱咐他的妻子不要告诉我,他怕我花钱。 但是,开了奖金我买了最好的猪头肉,送到了二民的小坟头。我又香又肥的摆在二民的坟前,为他燃起三支香,我坐在一旁又点上一根烟也插在坟前,我默默地念叨着,二民兄弟,你慢慢地享用吧,以后老同学还会来看你的。说完,我的眼泪模糊了二民那坐孤零零的小坟头。 (责任编辑:副主编) |